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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3个乡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不力被通报

日期: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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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以来,纳雍县昆寨乡、曙光乡、姑开乡因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不力,导致本乡境内不同程度存在非法采煤问题,非法煤窑反弹严重,尤其是昆寨乡多时多点反复出现私挖乱采问题,非法采煤问题长期不能有效遏制,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隐患。决定对昆寨乡、曙光乡、姑开乡作全县通报,对乡党委第一书记、乡长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三个乡党委、政府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以上三个乡出现的问题,不是个性问题,说明一些乡镇在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中认识不到位,警觉性不高,思想麻痹松懈;责任落实不到位,巡查排查工作不仔细、不深入,对一些较隐蔽的非法采煤窝点未能及时发现;巡查排查工作的方法不多,周期过长,对大规模盗采煤炭达几十吨的现象,乡、村都未能及时发现;依法打击不严不快,对相关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依法进行打击,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非法采煤活动的气焰;对非法采煤活动反弹严重的区域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巡查监控和实施重点打击;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能让老百姓深知非法采煤采矿的严重后果。

通报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非法采煤采矿反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高度重视打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督促,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准确掌握辖区内非法采矿活动情况,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保证人员、经费到位,坚决防止反弹。坚决落实“打两头,卡中间”、包保、源头管控等工作措施,不间断的对易出现非法采煤采矿点进行巡查和打击,将辖区内的非法采煤采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加强对交通不便、房前屋后、临边交界、林区等隐蔽性较强区域的巡排查力度。加大司法打击的力度,对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发现一起,彻查一起,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非法采煤采矿组织者,依法从快从重处理。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畅通信息举报渠道、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打击防范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积极性。

(四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