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红民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会上强调: 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日期:2019-03-0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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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省纪委省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业务工作会议以及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信息化建设等各项重点业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优势,监督首要职责日益做实,审查调查力度持续加大,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制度建设创新突破,安全责任更加严实,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彻底扭转“重查人、轻救人”“重惩戒、轻治理”“重金额、轻执纪”的错误观念。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重要事项、重要问题、重要案件严格请示报告。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统筹好保证质量与工作速度的关系,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充分做好立案前的前期工作,扎实做好立案后的审查调查工作。
会议要求,要做实做细监督首要职责,理顺工作关系,聚焦“两个维护”,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要聚焦“关键少数”,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盯住、抓好,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有效手段,强化日常监督。要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实现纪法双施双守,坚决落实“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要求,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和事。要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贯穿始终,严格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监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
会议要求,要切实发挥案件审理“关口”“出口”“窗口”作用,尊重审理工作客观规律,切实保障案件审理时限,选好配强案件审理干部,加强对派驻机构审理工作力量的配备与培训。要抓好巡视巡察和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建章立制,从严抓好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拓展联系渠道、拓展方式途径、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能力水平,扎实抓好内部督查全覆盖,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