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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出台考核办法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

日期: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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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纳雍县纪委研究出台《2017年纪检监察业务目标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责任务,全面压实责任担子,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

突出考核重点。考核基础分值设定为100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应进行加减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督促落实当地党委(党工委)或联系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安全文明办案、案件质量、民生监督工作、信访举报工作、内外宣信息、干部工作9个部分。突出对安全文明办案、民生监督工作、内外宣信息及廉政教育工作的考核,其中:安全文明办案、民生监督两项工作的考核分值均为20分,内外宣信息及廉政教育占15分,3项工作的考核分值占到基础分值的一半以上。

加强过程管理。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联系派出纪工委、乡镇(街道)和各业务室,每个纪工委分片联系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各业务室加强对乡镇和派出纪工委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的过程指导。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指导工作制度,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必须到联系的乡镇、派出纪工委和业务室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帮助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措施,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干部室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管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督查、走访调研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过程考核管理,使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受到监督,序时推进工作任务。

强化结果运用。每季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把干部的出勤情况、平时表现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结合起来,全部运用到年度目标考核中去,与个人的年度目标考核奖挂钩,作为干部评先选优和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综合考核得分靠前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奖和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考核挂末或平时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对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和纪委(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已对民生领域立案数少的6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和纪委(纪工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