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五强化”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日期: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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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纳雍县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通过强化组织建设、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内部监管,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纪委书记负总责,纪委常委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管理体制。按照“三转”要求,积极优化纪检监察力量和资源,在委局机关整合了5个内设机构,增设了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3个内设机构。在乡镇设立民生信访服务站,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同时,在全县427个行政村设立村级纪检小组,聘用纪检小组长和纪检信息联络员,实行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网络体系。目前,已重新聘用了村级纪检小组长和信息联络员共4011名。
强化选拔任用。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学历关、年龄关和专业关,按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公开选拔政治可靠、作风优良、乐于奉献的干部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导向,做好传帮带,调整充实乡(镇、街道)和纪工委干部10名,其中:配备了4名乡镇纪委书记、4名乡镇纪委副书记和2名乡镇监察室主任,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当中。今年以来,2名纪检干部荣获“2015年纳雍县最美纪检监察人”荣誉称号,1名纪检监察干部荣获“2015年毕节市最美纪检监察人”荣誉称号。
强化教育培训。分别通过以会代训、以案带训、跟班学习、组织培训等途径,充分运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自主学习,着重突出纪检监察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使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心存敬畏,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截至目前,组织培训2次324人次,集中学习10余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选派干部参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培训2次46人次、参加域外培训7次22人次,切实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涌现出一批谋划工作有思路、研究工作有见地、推动工作有办法的专业型人才。
强化轮岗交流。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内部活力和调动工作积极性出发,充分发挥干部的优势和特长,使其进入工作角色,担当重要工作职责。突出干部的轮岗和交流工作,畅通内设室轮岗、外部交流的干部使用渠道,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11个职能室中,8个室涉及查办案件,在机关职能室中占72.7%。在编干部职工45人,负责查办案件工作人数25人,占全单位干部职工数的55.6%,盘活了现有干部可以利用空间,为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之责夯实基础。
强化内部监管。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集体意识,防范和解决“灯下黑”问题,给予1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诫勉谈话,3名乡镇纪委书记因整治大办滥办酒席工作不力被诫免谈话,着力在强化“打铁还需本身硬”意识上下功夫,在铲除“慵、懒、散、慢、浮”顽疾上下功夫,把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干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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