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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日期:2021-10-20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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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纳雍县委统一部署,10月9日至10月13日,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10家县直部门党组织进行了现场反馈。至此,十二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县委各巡察组在反馈中传达了县委常委会听取十二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会议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在履行职责、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保障本地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学习政治理论不够扎实,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不够有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认识,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担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立足长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执行到位,从源头堵住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机构要抓好跟踪督促,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跟踪监督落实,严防整改不力、敷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发生,合力推进整改取得实效。

反馈会上,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在整改时限内坚决完成整改,以问题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