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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纳雍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9-24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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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按要求完成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针对“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2021年2月4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21年2月8日修订下发了《中共纳雍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五轮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修订)》(纳民党发〔2021〕1号);三是2021年2月9日局党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公文规范性培训,要求在今后的公文拟写中严格按照《纳雍县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修订)》(纳民发〔2019〕47号)关于行文办文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针对“财务报账资料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关于报销出差费问题,经调查各相关人员,出差情况属实,已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报账资料;二是财务室相关人员已加强对财经纪律的学习;三是修订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2021年2月9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民政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新修订)》(纳民发〔2021〕21号)。

三、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0年12月2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1年1月5日下发了《关于成立2021年意识形态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通知》;三是2021年1月15日制定了《纳雍县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细化;四是加大学习力度,2020年以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通过专题研讨学习和党组会学习14次。

四、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2020年11月27日,股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相关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二是及时完善了2020年度目标责任书;三是2020年12月8日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和全体党员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主要领导为参观人员上了一堂题为“筑牢廉政思想根基,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的专题党课。

五、针对“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2021年2月9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民政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新修订)》(纳民发〔2021〕21号),完善了民政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岗位职责分工制度;二是对主要领导在财务凭证上签署支付意见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三是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

六、针对“执行党内制度不严,党的活动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2021年2月4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完善《中共纳雍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三是2021年将持续按要求开展相关党内活动,并按各部门要求及时提供相应印证资料;四是2021年1月19日,按照发展党员规程报批的3名同志已被县直机关工委批复为中共预备党员,充实了民政局党支部的力量。

七、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1年民政局已将各类会议分开记录,未再发生将不同会议类型的会议内容记录在同一本记录本上的问题;二是2021年2月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公文规范性培训,严格要求规范行文、会议记录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 3522423;邮寄地址:纳雍县居仁街道街上社区纳雍县民政局;邮编:553100;邮箱:nyxmzjbgs52242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