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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纳雍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9-23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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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按要求完成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1.针对“制定工作要点不切合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理解党的工作机关和各部门党委(党组)职能职责,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委(党组)、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执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县委报告有关情况;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纳雍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纳党办发〔2019〕32号),进一步细化机关纪工委、各部门机关纪委(纪检委员)的职能职责;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规划。

2.针对“执行党费收缴规定不严格、党费收缴放松尺度、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干部学习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2018年9月18日下发的《县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和2019年3月8日下发的《纳雍县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细则》,督促县直机关工委所辖党支部,扎实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二是向个别单位党组下发党费收缴整改工作提示函,督促指导按规定、按标准抓好党费收缴整改工作;三是对未执行一月一交党费制度的本单位退休干部进行约谈,督促其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3521441;邮寄地址:中共纳雍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邮编:553300;邮箱:nyxjgd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