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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全部完成

日期:2021-04-21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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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4月16日至19日,县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6个县管国有企业进行了现场反馈,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被巡察企业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明显加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压实,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各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巡察也发现,有的企业党组织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巡察整改真改实改。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类梳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强化整改监督责任,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要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压实整改责任,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不落实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反馈要求,各企业党组织要把巡察反馈问题当作一面镜子,自我检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杜绝避重就轻、点到为止、无关痛痒、自欺欺人的现象。要求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找出根源,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紧紧围绕党的建设、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