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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巡察反馈问题 一一销号整改

日期: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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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书记为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反馈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整改时限、具体措施、责任主体、落实到人,确保件件有回音,6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纳雍县《巡察工作制度》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言在先”。

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纳雍县巡察了12个乡镇,反馈问题169个,要求乡镇党委对反馈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列出时间表,划出整改图,销号整改到位,既要有“上紧发条”、马上就改的真招实招,又要有“拧紧螺丝”、久久为功的防范机制。到目前为止,已整改问题117个,涉及老矿群矛盾、老缠访纠纷和转立案的52个问题正在“加力”整改中。

维新镇“照单全收”巡察反馈的16个共性和个性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涵盖管党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加强财务与项目资金监管、推进民生工作等5个方面的制度,着力压实整改责任,同步自我跟踪问效,保证问题整改到位。将巡察反馈的“2012年总溪大道征地时,工作人员失职,给1名村民误算土地0.636亩”的问题及时整改,经多次上门讲明政策、利害关系,2017年3月13日,该户村民将多领取的3.81万元土地款,通过信用社账户,打入维新镇财政分局账户,并提供了现金转账凭证。1户村民“拿到”了5年前在小城镇建设中被前届政府征地、久拖不给的5万元钱,1名村民2016年5月交费500元、供电所8个月来未安装的电表得到安装。其他问题也一一采取措施、一一整改落实。

在整改好“规定性”问题的同时,维新镇着力正风肃纪、清扫自己的“门前雪”。追缴了1名职工在2014年报刊征订中重复报账1.18万元的资金,1名股级干部在2013年坟墓催迁工作中将1所改2所、侵吞1万元的资金。查处了1名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赌博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1名上报花名册不精准、导致138户村民未及时领到4.52万元退耕还林补助款的工作人员,2017年6月,分别给予2人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曙光镇党委将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分门别类,一条一举措,制定出21条整改措施,一一对账销号整改,见事见物见回音。由党委书记“挂帅”,明确整改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了“煤矿企业采煤导致230名村民饮用水源消失、枯水季节无水吃”等问题,镇党委、政府筹集6.76万元资金,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在一月、二月、三月、十一月、十二月5个枯水季节提前发放给农户,临时解决枯水季节无水吃问题。重新寻找水源点,争取了饮水项目,已协调县水务局前来规划,将在近期内落地实施,尽快让村民“有水吃、不干渴、不恐慌”。将镇党委、政府“拿不下”的“3个煤矿企业借复绿工程修复之机,肆意开挖坡地,河沟河床被埋,雨季可能形成堰塞湖”的“棘手”问题,及时呈报县政府调集力量解决。2017年4月7日,县政府许晓鹏县长带领国土、环保、工能相关部门人员,对曙光镇两个复绿工程进行实地勘察,责成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4月10日前拿出方案,对复绿工程存在的问题“马上就改、改到彻底”。4月16日,许晓鹏再次到煤矿企业强调,环境保护“谁开采谁保护、谁开采谁治理”,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依法采取措施、实行停产整顿”。

到目前为止,曙光镇已整改巡察反馈问题15个,问题转案件7件7人、结案1件1人,正在整改中的问题5个,其中调解群众矛盾纠纷问题8个,帮助1名砂石厂老板要回了被1名通村路施工老板拖欠3年之久的砂石款3万元。(纳雍县  卢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