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瓮安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秦礼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6-09-15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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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瓮安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秦礼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礼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秦礼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礼琦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黔南州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瓮安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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