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逾越“红线”的教训
日期: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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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私心,如果不乱宣传就不会受处分,”锅圈岩乡马场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大禹接到处分决定后忏悔到。
2017年1月,群众举报反映锅圈岩乡马场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大禹存在违纪行为。
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接到举报,锅圈岩乡纪委当场决定。
2月9日,乡纪委成立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
经查实,2014年上半年,锅圈岩乡马场村六组危房改造户章某某等共计6户,涉及补助资金39500元。 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陈大禹为从中赚取承包差价,以危改户自已做的验收不过关等为借口,要求该6户把危房改造由陈等人统一承包给该村村民章某某来做。
章某某做完该6户危房改造验收后,县危改办将危房改款存入该6户的指定账户上,之后陈大禹将农户存折收来并将该6户危房改造款共计39500元取出,付给章某某承包费用和6户危改户共计28200元。剩余的11300元危房改造资金陈大禹等人非法占有私分。
2017年6月19日,锅圈岩乡党委会给予陈大禹党内警告处分,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陈大禹的违纪案例再一次提醒每一名党员干部,纪律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谁逾越了这条红线,必受惩罚,这是铁的定律。(锅圈岩乡纪委 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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