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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虚假报危改 处分不可免

日期: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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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在工作和生活中,有人硬是要违规变“道”,以侥幸心理,通过障人耳目方式,以身试纪,暗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2017年8月昆寨乡纪委在金珠村走访中,发现原凹猪河村党支部书记朱祖银存在套取危改资金的线索。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党的执纪监督将寻根究底,对违规违纪行为必将一查到底。

2017年9月7日,昆寨乡纪委对朱祖银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朱祖银在昆寨街上另有安全住房的情况下,利用原职务之便,以其妻子名义和修缮老家房子为由,通过填制含有虚假信息危改申报表的资料和一系列暗箱操作的手段,成功申报并获得危改补助资金5000元。

“身为党员,有困难是可以向党组织提出的,但不能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去获取利益。”经调查组批评教育,朱祖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2017年9月18日,昆寨乡党委给予朱祖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5000元钱全部收缴上交国库。

【执纪者说】民生监督工作永远在路上,还会更加细致深入,在民生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事大事小,涉及金额多少,纪检人员都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防微杜渐,以案示警,确保民生资金用在实处,落到实处,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健康运行。(昆寨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