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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1至5月立案105件党政纪处分65人

日期: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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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纳雍县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以约谈为抓手,以巡察为手段,以“六小长”为突破口,做实“民生领域”大文章,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有力地推动了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践行“四种形态”,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全面深入开展大约谈,明确约谈范围,强化谈话针对性,在全县形成以“谈”明责、以“谈”警醒、以“谈”提高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的浓厚氛围,让党员对党纪党规心存敬畏,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不能腐”的思想堤坝。今年以来,全县共约谈各类党员干部34批次118人次,其中科级干部84人,一般干部13人,其他人员21。

深化基层巡察,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全面开展基层巡察,通过巡察“利剑”清理“淤泥”、剔除“肿瘤”,围绕脱贫攻坚抓纪律审查,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重点查处基层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与民争利问题,重点查处乡镇所长、站长、校长、院长、股长和村长等“六小长”问题线索,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止目前,已开展第三轮巡察,共巡察乡镇9个,发现问题169个,即改问题31个,移送线索119条,党政纪处分7人,追回民生项目资金1284万元。

强化结果运用,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指挥棒作用,把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立案数较少的6个乡镇(街道)的党委(党工委)书记进行提醒约谈、纪委(纪工委)书记履行进行诫勉谈话,全面压实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工作履情况作为纪检干部轮岗交流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1至5月,全县共立案105件,结案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涉及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22人、其他干部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