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工作之窗 >审查调查 > 

纳雍:通报7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日期:2016-10-1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今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全面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0月12日,县纪委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纳雍县扶贫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朱江违纪问题。2012年至2015年,朱江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53万元。2016年1月23日,朱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纳雍县农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蔡华违纪问题。2014年,蔡华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万寿玛瑙红樱桃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某某和纳雍县含露香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老板姜某某骗取救灾款20万元占为己有。2009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现金39.2万元,茅台酒两件。2016年7月18日,蔡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纳雍县农牧局种子管理站原站长、纳雍县农村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法人代表罗俊殊违纪问题。2012年,罗俊殊利益职务之便,在种子采购过程中,以合同价16.5元/公斤在汇民公司报账,实际结算价为15元/公斤,获得采购种子差价款42.1275万元,用于抵扣其个人经营种子公司的种子款;2013年,在种子采购过程中,以合同价18元/公斤在汇民公司财务报账,实际结算价为16元/公斤,获得采购种子差价款52万元,其中26万元上交汇民公司财务,余下26万元用于抵扣其个人经营种子公司的种子款。2016年7月17日,罗俊殊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猪场乡林业站原站长王力违纪问题。2009年至2013年,王力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护林人员套取天保公益林管护费7.56万元占为己有;2013年,在发放该年底天保公益林管护费时,以管护人员管护不到位为由,截留13名管护员管护费共计3万元占为己有。2016年7月17日,王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猪场乡综治办原主任、水箐村原包村干部王常礼违纪问题。2012年,王常礼虚报优质核桃种植面积1063.4亩,套取种植项目补助款及管护费17.97146万元占为己有。2016年7月17日,王常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羊场乡主任科员任佩义违纪问题。2009年,任佩义任羊场乡党委副书记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期间,应对该乡戈落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但至今仍有8户未安置落实;2010年菜子地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涉及的输电线路、饮水管道、圈舍主体工程至今未实施,导致36户农户至今未正式入住;2010年11月,调整分管工作后,未将分管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移交,导致戈落村、菜子地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至今未跟踪完成,不能及时报账。2016年9月30日,任佩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寨乐乡革新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正先违纪问题。2014年11月24日,纳雍县房产局下拔10万元资金给原寨乐乡革新村作为农村人饮水工程维修款, 2014年12月22日,朱正先将纳雍县房产局帮扶的10万元资金领出,用于个人种植烤烟的费用支出。2016年5月19日,朱正先受到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通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项目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扶贫项目资金的排查和整治,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各民生监督组要及时主动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精准聚焦,持续发力,监督执纪,对今后发现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不断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强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