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领导干部417人次
日期: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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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纳雍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政令畅通。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守担当、以上率下,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持续强化压力传导,以开展约谈提醒、检查考核、巡察监督等方式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按照《毕节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查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严格落实《纳雍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2个单位进行全县通报,问责处理“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领导干部417人次、一般干部274人次,其中,追究主体责任340人次、直接责任351人次、党内问责84人次。
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断加强,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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