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乡"四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日期: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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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房乡结合实际,“四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列入目标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互相衔接。拟建责任清单、记录督查过程、核销任务,研判年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总结。
捆绑个人责任。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结合个人工作职责,坚持目标量化、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捆绑到人,经常开展过程督查,将发现问题记录累加,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强化警示教育。党委书记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典型案列、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碟片等。通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取得的成果和存在问题,用身边的事警醒身边的人。激励全乡干部时刻关注纪检网站,阅读典型案例,学会用类纪事例警示自我。经常召开廉政会议,开展批评教育与自我批评。
严格责任追究。根据 “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要求制定细则,对照处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责任分解不明、遗误治理、遇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得不到有效遏制,包庇、纵容、袒护违纪违法行为等等,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绝不姑息迁就。(新房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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