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四举措禁止借升学之机滥办酒席
日期: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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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精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纳雍县四举措严禁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
严明纪律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我县关于整治城乡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相关文件精神,坚决做到“七个严禁”:严禁以发请柬、打电话、口头告知、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举办升学宴、状元酒、谢师宴;严禁授意、委托或借他人之名办酒席;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支付子女学习费用;严禁用公车或公款租车送子女入学;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升学宴请活动;严禁为单位领导、同事组织其子女升学庆贺事宜;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赞助,借用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交通工具、报销相关费用等。
抓好教育警示,着力增强责任意识。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廉政短信、集中提醒谈话等方式,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坚决抵制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滥办酒席借机敛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抵制和拒绝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大力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以及村居“两委”要结合“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内容,统一印制公告进行张贴发布,加大宣传整治“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的力度,让全县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抵制大办滥办违规酒宴的活动之中。要对可能发生的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打招呼,提前预防,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良风气的蔓延。
突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把查处党员干部违规举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等行为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起来。对干部职工有违反上述“七个严禁”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村居“两委”要认真落实“分级管理、分片负责”制度,明确职能职责,有效推进治理工作。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导致辖区内群众违规举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
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等,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回应群众期盼并向社会和群众公布治理情况,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实现力量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
(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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