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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日期: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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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全县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纳雍县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蒙昊杰坚定地说。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雍县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十严禁”明确纪律要求。严禁收送红包、礼金、礼券、购物卡、礼品和土特产;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及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高档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以及违反报备规定使用公车;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相互宴请、相互拜访、大吃大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违规滥办酒席;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对公款使用搞变通执行、转嫁摊派、弄虚作假;严禁缺勤脱岗和不按要求带班值班。

“早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把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严格化”及时监督问责。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县纪委举报方式,鼓励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的监督;要坚持铁面执纪、严格问责,对辖区内及联系部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要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