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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治镇“四强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日期: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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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乐治镇围绕“四强化”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所辖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24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落实、扶贫工作、产业结构调整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

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廉洁意识。围绕“五个一”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日常学习强化班子成员廉政意识教育,对镇村党组织书记、纪委办、党建办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一年来,组织全镇所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36人到县级廉政教育基地作警示教育,开展党员干部集中警示教育9次1350余人,领导班子成员按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筑牢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强化制度建设,实现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明确职责底线,实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村,按月对村考核并对考核挂末的村进行黄牌警示,将《乐治镇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览表》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股室部门。同时,镇党委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管领导与所管股室部门及所挂村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做到工作有具体责任人、有明确制度、有具体任务、有具体措施等。

强化监督问责,确保纪律严明。强化纪检干部和民生监督员监督能力提升,围绕敢于善于监督的目标开展业务培训2次65人,加大镇村民生领域及选人用人监督,不定期对相关单位开展值班值守、工作落实等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假外出、擅自离岗等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确保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一年来,镇纪委对3名违纪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处分并追回相关资金,镇党委对1名村支书作免职处理、对1名村主任作停职处理,3名机关干部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发言,33名干部职工被全镇通报批评。(乐治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