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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兴镇实行“四问”责任制助力脱贫攻坚

日期: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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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镇、村干部真正 “接地气”“干出样”,百兴镇实行“四问”责任制,助力脱贫攻坚。

首问驻村领导责任。驻村领导是村脱贫工作的“领头雁”,担负着所驻村贫困群众安全饮水、“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的落实,因地制宜落实产业,引领群众致富等重大责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该镇针对个别驻村领导过于依赖村干部,被动应付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首先由镇党委书记作提醒谈话,造成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不力的,严肃问责,首问驻村领导责任。

次问支部书记责任。村党支部书记既是脱贫致富过程中的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按照“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合作社促进产业发展、产业联动农户致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发展项目的脱贫思路,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力,对村脱贫攻坚发展项目思路不清的党支部书记,由镇党委进行组织处理。

直问包保帮扶责任人责任。包保帮扶责任人要从基本信息、精准识别、政策落实、住房安全等方面走访贫困户,积极宣传各项脱贫政策,同时针对包保帮扶对象致贫原因差异等情况,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逐一对照,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庸、懒、散”包保帮扶干部由镇纪委、派出监察室直接问责,从严处理。

追问驻村工作组责任。成立由镇纪委、监察室和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采取不定期、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的方式,直接深入全镇19个村(社区)进村入户、直插问题现场,掌握准确情况,深度挖掘问题,提高督查实效。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履职尽责不力的驻村工作组,将督查情况直接上报镇党委,由镇党委对驻村工作组人员进行调整,限时整改。

(百兴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