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 >组织机构 > 

中共纳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纳雍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

日期:2026-07-13

来源:纳雍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视力保护色:

                   

                   

ea445714-17fd-4560-96ec-79dc1a7d2a13.png

 


纳雍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干部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调研法规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教育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

此外,设有纳雍县纪委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中共纳雍县纪委综合服务中心、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机关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负责机关、派驻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协助机关党委管理机关食堂、车队等;拟定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和办案装备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情报信息库、信息化指挥平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服务;负责机关办案装备的使用管理;负责机关、派驻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承担机关信息化项目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派驻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计算机设备、密码设备的管理工作等。

干部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承担县纪委监委派驻和派出机构、县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承担机关、派驻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工会、青工委、女工委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机构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宣传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调研法规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承担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参与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参与起草制定县级规范性文件;承担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服务、备案审查、清理、编纂;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审案件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统筹全县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民生领域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和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及乡镇(街道)监察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按程序移交;统一受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工作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综合协调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相关工作等;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县纪委监委派驻和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相关部门;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承担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负责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就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指定管辖、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移送审查起诉等事项进行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案件审理业务指导,开展案件审理业务培训、案件质量评查、业务咨询等工作。

上一篇: 纳雍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机构

下一篇: